今日推荐 | 火币回应支付宝、微信下架:用户转账为个人行为

2019-01-29 19:28 评论 0 条

今日推荐 | 火币回应支付宝、微信下架:用户转账为个人行为

火币网称尚未收到律师函,此“误会”或与装有律师函的快递未送到有关。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支付宝均对火币网发函,要求火币网下架OTC(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标。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向火币集团方面求证此事。截至昨日下午15:40分,火币方面表示,尚未收到相关律师函。不过,据记者了解,此“误会”或与快递尚未送达有关。

1月28日下午16:32分,《证券日报》记者登录火币网官网发现,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仍然在列。在火币网法币交易一栏列出的交易信息中,无论是普通交易还是大宗交易,用户所使用的支付方式中,支付宝、微信较为频繁。

不过,火币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涉及相关支付平台的Logo仅为表达支付的链接方式,并未用于宣传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为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我们理解相关方的立场,将严格遵照关于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查使用情况。”

火币网称

尚未收到律师函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支付宝均对火币网发出律师函,要求火币网下架OTC(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标。

但作为此事件的主角之一的火币方面,并未收到律师函。火币相关人士昨日下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部门上下找了很多邮件,确实没有收到相关律师函,但怕有遗漏,所以一直都在查询。”

不过,据记者了解,此“误会”或与装有律师函的快递未送到有关。

针对此事,《证券日报》记者分别向蚂蚁金服支付宝、腾讯微信支付方面进行求证。

腾讯财付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腾讯正发函沟通其进行下架处理。”

此外,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手里,独家拿到支付宝发给火币网律师函的电子版本。律师函显示,支付宝方面要求火币网停止使用支付宝从事虚拟货币收款行为;断开连接并删除火币网一切使用支付宝等委托人商标页面等。

不过,火币集团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火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没有任何形式官方合作,所有用户间的转账行为,均属用户点对点的个人行为。”

火币方面认为,“涉及相关支付平台的Logo仅为表达支付的链接方式,并未用于宣传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为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我们理解相关方立场,将严格遵照关于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查使用情况。”

接下来火币方面会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此事又会对火币OTC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尚不可知,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腾讯加强相关监测

支付宝关闭约3000个账户

早在2017年9月份,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作为最主流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蚂蚁金服和财付通方面均对记者表达了目前在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方面所做的工作。

蚂蚁金服支付宝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复称,支付宝坚决拒绝为虚拟币网站提供收单服务。目前所排查到的虚拟币交易平台,支付宝均未提供收单服务。“如果发现已接入商户有涉及虚拟币交易的行为,也会发现一起,清退一起。针对有平台违规使用支付宝logo的行为,也将采取法律手段。”

根据支付宝方面提供给《证券日报》记者的数据显示,目前支付宝已经排查并关闭了约3000个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账户。支付宝方面强调,对于违规使用支付宝进行虚拟币交易的用户,支付宝一旦查实,将会对账户进行限制收款等处罚。

据悉,早在2018年8月份,支付宝方面就曾表示,对于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会根据情节采取暂时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处理措施。接下来,支付宝会继续严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场外交易行为,对重点网站和账户建立巡查制度。

此次,腾讯也明确表示,在支付渠道上,针对虚拟货币违规行为的措施包括:“限制平台收款帐号的收款功能”、“限制个人卖家帐号的收款额度”等,目前已完成所有使用商户号进行虚拟币交易的清理。对日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对命中的交易进行风险严重程度评估,或将采取直接拦截。

另外,腾讯方面向《证券日报》记者称,腾讯一直以来对各种ICO乱象保持高度警惕,并开展了专项行动加强信息渠道管理。据了解,目前腾讯已经分别对部分公众号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进行阶梯式处罚,限制功能甚至帐号被永久封停。目前,在大型专项清理工作中,腾讯持续加强公开渠道和用户举报等多场景下的相关内容监测。

腾讯相关负责人强调,“早在2018年1月份,腾讯就发出声明《腾讯:杜绝“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明确表示,针对‘境内外ICO代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一直秉持坚决不提供相关服务的原则,包括不提供相关支付通道、广告宣传服务等业务,对平台发现及用户举报的违规行为,会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呼吁广大用户认清境内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风险,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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